最近宝马男被“反杀”事件,轰动全国,成为舆论热点。我抛开复杂的法律条款不谈,也不去做那严谨的动作分解、动机和心理活动分析。只从一个有着符合一般大众的正确且正常的伦理道德的普通老百姓视角出发,讲讲观点:
1、通过视频和新闻报道,可以知道单车男没违反交通规则,也没伤害对方利益。宝马男上来先是辱骂,然后动手,进而拿刀砍人。单车男受到刀砍伤害后,仍奋力空手保护自己生命安全,而当时旁人都没人上前帮忙,最后宝马男“送装备”后被“反杀”。
2、请注意,是先受辱骂、后殴打、再刀砍。相信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会极度害怕、愤怒和激起本能反应保护自我。
3、在一般大众的伦理道德中,我相信与人为善、邪不胜正、恶有恶报这些价值观是主流。这里的恶是指宝马男在案发过程中的辱骂、殴打、刀砍行为,而非他过往的恶行,他过往罪行已受到惩罚。
4、在我的认知中,法律是保护我们权利不受侵害的、是保护弱者的(这里的弱者是指刑、民事案件发生时的被侵害方,不是“我弱我有理的弱”)。同时,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也是会深远影响社会价值观的导向标。
5、基于上述几点,若单车男这位被侵害人不能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话!在民意,是让老百姓寒了心。在法治,是让中国司法倒退1000年。在伦理,是让“丛林法则”深深根植国人脑袋!
中国式丛林:下层的以暴力解决问题,上层的以合法手段非法侵占利益,就剩所谓的中层在绝望!
顺便讲讲民意影响判决这问题。过往有多少例,不知,也很难得知。但若民意影响后的判决结果是符合主流社会伦理道德的话,我认为对当今中国社会而言也是好事,起码是导向了好的社会价值观。至于说司法应该保障所有人的应有权利这一个终极目标,发力的应该是在其他很多地方,而不是纠结在这个案例如何判决。比如:司法独立继续推进改革、成立宪法法院等等。因为当人最根本的自由权、财产权、结社和言论自由等权利都不能找到一个独立司法机构来为你维护保障,现实中以公权力为武器就可肆意侵害的话,那其他一切都是白谈!
最后,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地说一句:抵死!
2018.8.30